她是1个妓女,我是1个流氓,我靠她的身体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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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很漂亮的,文化程度不低的妓女。
我是一个流氓。一个装模做样自认为很聪明的流氓。
她靠卖淫赚钱。
我则是她所在的娱乐城里的一名“看场”,也就是一条看家狗。
我们活着,为了活着。没有理想,没有目标,没有追求。至少我是这样,因为我是个流氓。
我们住在一起。她和我在一起是因为我对孤身一人身在异乡的她来说是一棵可以遮风避雨的大树,毕竟她是女人,需要一个可以依靠胸膛。我和她在一起是因为我“爱”她,爱她的身体和她的钱。她对我从不吝惜,因为她是个妓女,下贱的妓女。我也心安理的的接受,因为我是个流氓,无耻的流氓。流氓无情,妓女无爱。我知道她也知道。没有人可以忍受他的妻子曾经是妓女,除非他对她以前的事情一无所知。至少我这样认为,流氓也是人。可我们还是在一起。
因为她我和别人打了架,受了伤,而且伤的很重。打架对于我,就象每天要洗脸刷牙一样,是一种习惯。受伤则是经常的。在医院里她哭了,她说我傻。我说只要我在,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到你,为了你我可以做任何事。她感动的又哭了。其实呢?我打架是因为捍卫流氓的“尊严”。她是我的女人,动了我的女人明显是不把我放在眼里向我挑衅的行为。我岂能善罢甘休?否则日后还怎么混?我为什么这么说?笑话,这事放到每个男人身上我敢保证都会这么说。我不是个说慌的天才,但她是个爱上当的傻瓜。
我嗜赌成性,一无所有。我住在她那里,寄虫一样。那是她租的一间单身公寓,只有30平米,两个人住进去就已经显得很拥挤了。我还是搬了进来。她也希望我来,她说有男人才算家,她还说喜欢这个家,只有回到“家”才觉得自己象个“人”。她问我是不是喜欢她,会不会嫌她脏?我说喜欢,不会嫌弃。她说再干两年赚足钱就不干了,离开这个肮脏的城市,只要和我在一起去那里都行,过正常人的生活。我说好。在我看来,她是脑子是出了问题。妓女可以过正常生活吗?也许。流氓能吗?也许。妓女和流氓能在一起过正常生活吗?不。
她的就是我的。我的吃喝她的,衣服皮带皮鞋,甚至裤头袜子都是她为我买的。她看起来很有精神,白天下班如果高兴的话会为我做上一顿“丰盛”的早餐,她的厨技不敢恭维,可能我是在外面吃惯了。但我还是吃的很多,装出一副很享受的样子说美味。她还经常拉着我逛街,这是她的爱好,女人都这样。我对逛街很反感,男人都这样。所以能推就推,能拖就拖,实在躲不过就去敷衍一下。她不喜欢买化装品,但那是她出卖身体的包装纸,她必须买。她像小孩子一样喜欢买一些玩具娃娃毛毛熊之类的东西,本来不宽敞的房间被这些奇怪的东西几乎堆满了,每天整理她这堆玩具要花上大量时间,但她还是乐在其中。她还喜欢象象家庭主妇一样买一些家用器皿,就连为我挑选衣服也成了她的一大乐趣。让我无奈的是她在购买东西总是喜欢问我的意见。我只说合适,好,漂亮。反正不是我这穷光蛋掏钱,随便她。最可笑的是一次她竟拉着我去照婚纱照。披上婚纱,没人知道她是个妓女,她象一个真正的新娘。
每次我们做完她总是喜欢让我搂在怀里,趴在我的胸膛慢慢的睡。我问和和别人做是不是也要这样?她说切,才不是哩。谁信?
我不是很在意她。很少问及她的身世,她也不愿提及,所以对她的以前只有一个模糊的了解,她出生在一个小镇,有一个禽兽的继父,她是逃出来的。她说和我在一起才感觉到幸福,和只有和我做爱才感觉到爽,和我....我就是她在这个城市,这个世界唯一的亲人,没有我她没法活下去。我说我也是。我还说我永远爱你。她问真的?我说....她问永远是多远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