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混在上海>
很喜欢这篇小说------------叶阐的《当我们混在上海》
喜欢里面的那个叫做“毛毛”的女生
不是她的那个生活方式
而是我觉得她的那些勇气以及自己的精力
我自己都无法想象她是怎么去兼顾她那么多的……
可以演绎的那么的真实,至少我没有那个勇气以及精力。或许这个就是小说和现实的区别吧
小说可以在现实的基础上加以很多的细节,深化它的迷人度。
又或者我们所处的环境本来就是两种不同的世界,没有可比性。
上海-----在我的心里一直是那么的神奇,不知道是自己对自己的妥协还是对它的一种抬举
我是应该像郭敬明一样说,他是属于上海那个地方的
还是应该说,它就只是我心里的秘密天堂。触碰不了,也接近不去,或者是说她的强大开始让我畏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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