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曾来过
他第一次见她,在一个叫高州的小城。繁华拥挤的中山路临街的一栋三层古典的骑楼,盛夏的午后,阳光灿烂热烈。他在楼下按了门玲,一会,她下来给他开门。
她的眼光只落在他的身上几秒中,然后看着街景,对他说“你辅导我英语?”。
“是的,小姐……”他谦卑的回答着。
然后跟着她走上窄窄的木楼梯。
那天她穿了一套紫色的碎花连衣裙,在楼道里仍然耀眼得让他不敢直视。
那一年,他刚从中山大学外语系毕业,在暑假还没有结束的时候找了份家教为贫寒的家庭帮补家用。
她第二年就要参加高考。她的父亲由别人介绍找到了他。
他成了她的英语辅导老师。每一次来,他都穿过窄窄的木楼梯,上二楼,很多时候她都正打着电话打电话,在电话里高声放肆的和她的同学说郊游,说班上的男生,说街上的风景。他就那样安静的站着听着。
等她打完电话,他在透明的玻璃台上铺开书本,尽心的给她讲解每一个单词,每一条语法。在他的心里每一个单词,每一条语法都是一首想唱给她听的歌。只是不知道她有没有认真听过。
那时候,她的父亲是局长,母亲在街的对面开时装店,花一样的年龄的她,生活里人来人往,有太多的繁华和热闹。
偶尔他也听过也的叹息,她说母亲的生意亏了钱,我再考不上大学怎么办?
他想给她的叹息一个完美的答案,然而那个暑假结束了。他要回他的家乡大山深处一个叫大坡的小镇,教书。
他送她一双纯棉的手套说:留个纪念。
紫色的棉手套,除了绣了两小朵玫瑰,再没有特别。
而且那时候是夏天啊,也用不上手套,她随手把它丢在了书柜里。
二十年间,她的生活急剧变换。高考落榜,父亲贪污被捕,母亲失业,她挣扎生活,嫁人,有了女儿,下岗,离婚,带着女儿艰难生活。
盛夏的午后,她下班回到家中,疲惫的坐下来。
读初中的女儿放学回来,一入门口,兴奋对她说:有人到学校举办英语讲座,推荐英语单词记忆的书,很多人买,我也借钱买了一本。
她说:都骗人的吧。
女儿把书举到她的面前,随意的翻到一页说“你看,手套‘glove',记法是‘give’加‘love’,给爱的人,容易记。”
时光忽然一下静止了,她想起某一个盛夏穿碎花连衣裙的她,还有送她手套的他。
晚上女儿,睡熟了,她从旧箱子里找到了那对遗忘了很久的手套,时间久了吧,手套上绣的玫瑰也褪色了。
她想,原来爱情来过,只是那时候她的心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