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
法庭上,坐在原告席上的是子,而坐在被告席上的是其父。这是一场子告父的官司。审判进行到法庭辩论阶段,子方律师要求父归还属于自己的12.5万元伤残赔偿金,父方律师答辩道,赔偿金已全部用于子的抢救和医疗上了。
原来是子在一次车祸中不幸受伤致残,事故责任方赔偿的12.5万元是由其父代领的。这时,子方认为,那些钱不可能全部用完的,若是用完,要拿出有关票据,不能仅凭口说。而父方拿出了八万多元的抢救和医疗的票据后,子方要求将剩余的四万元归还给自己,因为它属于自己的。后来,父方又让其姑作证,证明还有两千元给了子的妻子,父又找到了有关的一些车票和开销的票据,约有两万余元。这时,子方要求将剩余的两万余元归还给自己。
在父方实在找不到其余两万元票据的情况下,父方律师直言相辩道,你向你的父亲硬要其余两万元的票据,虽然在法庭上看起来是正当的。但是,作为儿子的你是否想过,在你出了车祸,昏迷不醒,而责任方逃逸,你已处于生死攸关的紧急时刻,你的父亲是怎样为你筹集七,八万元急救费的吗?你是否知道要是不能及时筹集到这么多的钱,医院能对你进行抢救治疗吗?你能活到今天吗?
就在你生死攸关的紧要关头,你那年过半百的父母为了及时筹集到这些钱,走遍了全村的各家各户,跑遍了所有的亲戚朋友,求爷爷,告奶奶,甚至还多次下跪于人,才勉强凑了三万多元,在你的父母再三求情的情况下,医院才答应先给你抢救治疗。试问,当你的父母慌乱中抢救你时,是否还得时刻记住给人家索要所有的票据以防你将他告上法庭吗?此时此刻,坐在被告席上的老实巴交的农民父母只是不住地吊着擦不完的眼泪,也许是父方律师入情入理的阐述,也许是父母的伤心之泪触动了儿子,子站了起来向父亲说,谢谢父母,但我还要后期治疗,我还要养儿子,养媳妇,我需要这两万多元。
听了儿子的要求之后,再也忍耐不住的父亲一下子站了起来,声泪俱下地诉说那两万元是给人家还债了,而这些债都是为你娶媳欠人家的,一共好几万的债务,已经好几年了,为了还债,我只能拆东墙补西墙的还,只能靠我在外打工,干些粗话,累活,脏活挣点钱给人家还,可是还了好几年还欠了人家三万,所以就把那两万还给人家了。你就知道要你的两万,你就不知我为你结婚,为抢救你借钱,给多少人求情,给多少人下跪。说着说着,老人气得泣不成声。
也许是父亲痛心的诉说,也许是父方律师天理般得质问,总算触动了儿子的心,儿子站了起来,向父母鞠躬,说了声,谢谢父母,我错了,我撤诉。
一场子告父的官司。就这样收场了。
也许下次儿子再出车祸,父亲仍会为救儿子一命,再去跪求他人,也许仍然会慌乱得忘记索要票据,而又会若来子告父的官司。这场子告父的官司打完了,但那父爱如山,父爱伟大的名言却永远铭刻在世人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