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年锦时,被遗忘的铭心刻骨
素年锦时,被遗忘的铭心刻骨
文·楚倾城
(一)谁的青春不曾有过热烈而哑忍的情感?
很多年以后,我仍记得初见倩儒时的心动。
她十指纤细修长,如带着水气的鲜嫩植株,在交谈中随她飘忽的眼神摇曳,指甲剔透,如温润的玉。彼时我们都还青涩,倩儒虽已渐露出清泠的风骨,却被年少的张扬掩饰住。在一个阳光晴好却并不热烈的午后,方弘晨将我拉到倩儒眼前:这是七七,人不错,口琴也吹的好。然后指向她对我说:倩儒!
先容我时弘晨要加上“人不错”、“口琴吹得好”等筹码,似乎只有这样,我才能等同的换来一句简洁的“倩儒”。我却不觉得丝毫冒昧或窘迫,只因倩儒这个名字在整个学区,都是不需要任何附属便足以惊人的存在。
我刚刚很委曲的在昨天高三分班中踏进了A班的门槛,终于可以如愿和弘晨在一个教室内读书,使我兴奋得整夜未眠。我因疲惫而迷糊的双眼却在触及倩儒目光的一瞬被点燃,这传奇般的女孩果然有她成为传奇的道理!
倩儒将宽大的校服脱下,随意的抛在弘晨怀中,露出白色纯棉的吊带衫,恰到好处的锁骨窝和圆润的肩头形成了一种立体感十足的整体美,将她如天鹅般优雅高傲的头颈衬得有种不真实的模糊。她嗓音清恬而尽然:“七七,我们会是朋友!”一语成谶,我自此开始了对倩儒的追随。
一样是青春逼人的女孩儿,我在倩儒眼前却卑微得如同尘埃。女孩子都是善妒的,但就算嫉妒也须要有对等、或相往未几的位置为基础,当一个人高出自己太多、太多,如海市蜃楼般不可触及时,连嫉妒都无从说起,唯有虔诚的仰看才能换取瞬间的救赎。
或许只有优秀如弘晨,才可以与她契合的交谈,他们话语中思维的跳跃浑然天成,而我却需要辛劳的捕捉,才能明了如此高难的对话内容中,那一连串令人惊艳的火花。我仰看之,追随之,不能自拔。似乎以前的一年,倩儒生活了三百多天,我却只生活了一天,重复了三百多次。
我与倩儒、弘晨都在A班,并自此开始结伴,在校园中浪迹。
(二)有两种人最寂寞,什么都懂的和什么都不懂的,如倩儒,和我。
我和弘晨家在一个小区,从初中起便是同进同出的学伴,不同的是,弘晨的成绩素来高居榜首,我虽也算好学生,却不出类拔萃。我学习很用功,堪称众人眼中磨杵成针的典范,老师总是在家长会上对父母夸奖我:“七七是个为自己前途负责的女孩儿”,可谁知道,我拼命的努力,只是想在每次考试的榜单上,让自己的名字离弘晨的近些、再近些。
弘晨是个帅气阳光的男生,爽利的平头,清爽的五官,常将一身火红色的篮球衫穿在校服里面,有空闲便大展身手,把那些趴在窗台上远看运动场的女生们晃得眼晕。
倩儒说,“红男绿女——古人诚不欺余,果然红色最显男子潇洒,绿色最衬女子妖娆。”就因她这一句话,我拿着打算买全套的牛津字典而省下两个月午餐费,却鬼使神差的换回一条孔雀绿的丝绸连衣裙。然而,我始终没有勇气穿上这裙子在弘晨眼前出现,固然在家里那面大大的穿衣镜前,我摇曳着裙摆走过无数次。
在那个夏天快要结束时,在倩儒的生日上,我将这裙子做为礼物捧到她眼前,而弘晨送给倩儒的是一只翠玉镯子,森然的古意随翠根在其中淡淡流淌。倩儒博学得惊人,她识玉,静静玩赏了一会儿后,倩儒将镯子还给弘晨,调侃着说:“这东西买十个倩儒都够了,本姑娘受不起,方公子请收回。”然后走开往试我送的裙子,将尴尬的弘晨留在原地。我问弘晨:这个很贵吧?弘晨轻拍了我额头一下,没做声。
弘晨的家境很特殊,是我们不会轻易提及的暗伤:他从未谋面的父亲于远方客死,靠房地产起家的男人留给他***俩大笔的遗产——没人知道这所谓的“大笔”到底有多大,但市中心数个位置尽好的宅基地都在弘晨妈妈的名下,可见一斑。
弘晨的尴尬表情转瞬变为惊艳——换好裙子的倩儒娉娉婷婷的立在那里,虽面带浅笑,却真如一只盛放的孔雀般无比骄傲,无比炫目!
(三)相传天下只有一种动物可以直视太阳,却不会被灼伤双眼.
就在倩儒生日这天,我们用一瓶52度的白酒把自己灌醉,弘晨对我和倩儒倾吐了关于他父亲的一些隐情,而这些是我和弘晨在一起数年他也未曾对我提过的,而他与倩儒在省物理竞赛上相识不过一个多月,便肯说出心底的秘密:弘晨的父亲死于自杀,因曾有过一些与法律抵触的行为,却不甘被法律惩办。
“天赋超强的人往往无视游戏规则,好恶皆由一心,内心过于坚定,难因外物而动。不相信因果,所以不择手段,他们的信仰只是自己,从来无视法律的约束和笨拙国家机器的制裁。高傲如他们,就算真走到了末路,宁可自我了断,也不愿被所谓的法律盖棺论定自己的一生……”倩儒寂然的分析着弘晨的父亲,弘晨垂首默坐,我却分明看到了他目光闪亮。是的,此刻的弘晨不需要安慰,他需要的是理解,是我们对他父亲的理解,而他想要的倩儒都能够默契的给予,且恰到好处。
……遇见倩儒是他的劫数。我看着弘晨默默的在心里说,弘晨岂不也是我的劫数?七七啊七七,老天既生了方弘晨给你,为什么还要生一个李倩儒?让她剥夺了弘晨的心还不够,也让你自己的心甘愿臣服?!
那尽美的玉镯倩儒到底没有接受,连她的拒尽,他也无法拒尽,方弘晨舍不得委曲李倩儒做任何事,包括接受他的礼物,包括接受他。
后来弘晨送了只很可爱的小狗给倩儒,算是补了生日礼物,那小狗浅咖啡色的绒毛细腻而光滑,眼神纯净清澈,一如倩儒。倩儒给这胖嘟嘟的小家伙取了个让人跌破眼镜的名字:猫咪。
我用紫色的丝带穿着一枚银色的小铃铛挂在“猫咪”胸前,弘晨在铃铛上刻下几个字母,是我们三人名字中最后一个字的首字母,倩儒说,这样,我们的友谊就不会走散。
弘晨依然在每一次的考试中高居榜首,倩儒的名字则在他身后不远处游走,但所有人都尽不怀疑,只要倩儒愿意,她可以轻易凌驾于众人之上,只是她偏偏不是个肯一心向学的好学生,学业之外,她过于广泛的爱好分散了她太多的精力。
看着明明在身边却仿若在云真个倩儒,我心底没来由的蹦出不知从哪里看到的一句话:世间只有一种动物可以直视太阳,却不会被灼伤双眼——将天空踩在脚下的鹰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