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角逐,糖衣毒品致命的摧残。
爱情角逐,糖衣毒品致命的摧残。
文/若歌
爱情是包裹着糖衣的毒品,看起来很美,对人却有致命的摧残力。
[壹]
二十三岁时,我参加工作一年整。天天穿七厘米高跟鞋,浅灰系套装,游离在高管与客户之间。与同龄人相比,体面的工作与上天赐予的漂亮面孔让我倍增自信。
年度总结会议上,我注视着发表言论的男子,他那棱角分明的脸,桀骜不驯的眼神,令我的心速加快。在总结报告书的右下角看到了熟悉而陌生的名字,落溪,备注是某分公司的财务经理。分公司距总公司有半小时的车程,落溪是来为年度审核做汇报的。
临分别时,我叫住他,没有过多的言辞,温柔却霸道的说出闷在心里四年的话,落溪,总有一天,你会是我的男朋友。他依旧微笑,只是比以前更冷。
初次遇见落溪,仅几十秒的凝看,我便沉溺在他清澈如湖水的眼珠里。
那时,我穿着格子衬衫与泛白的牛仔裤行走在陌生的校园里。他微笑着与我擦肩而过。棱角分明的脸,桀骜不驯的神情,修长白净的手指,这些都具有魔力一样的吸引我。
与我一起来到学校的,还有我最好的朋友莫言,一个优秀到无可挑剔的男孩。
三天后,在学校迎新会上再次见到那俊朗的身影,我眼睛不眨一下的盯着他,直到他的容颜在脑中定格。从同学那里得知,他叫落溪,是校文艺部部长,这次的校庆活动就是他策划的。
在晚会末尾,他以一首《明天会更好》卸下帷幕。那磁性的声音,深邃的眼睛,是我这辈子无法忘记的。我对自己说,落溪,总有一天我会成为你的女朋友。
我把想法告诉莫言,他没什么特别反应,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假如你觉得有希看就往追求,不要伤到自己就好。我不解,也没继续深问,就当是他的临时感慨了。
一星期后,我应聘到文艺部的舞蹈组,希看有更多的机会接近他。只是他冰冷的目光让我感到不知所措,卑微在尘埃里开出了妖冶的花。
[贰]
习惯天天穿梭半个城市往一家酒吧饮酒,由于落溪在那里做业余歌手,而我只为看他一眼。
但是那天晚上,等到凌晨也没有看见落溪。酒吧里的人越来越少,而落溪还是没有出现。我的心随着被灯光拉长的影子一起变得薄凉。我不甘,徒步走到他的公司,只见大门紧闭,灯火熄灭,显然他不在里面。
从酒吧到公司这段路,七厘米的高跟鞋将我的脚底磨起了水泡,除了让我的心比以前更加疲惫外,其他一无改变,我与落溪之间还是有万水千山之远。
在学校时,总喜欢躲在角落里看落溪打球,矫捷潇洒的身影,让我沉进了不可自拔的情海。直到大二那年,终于鼓起勇气,将写了七页的信塞到他手上,而他看都没看一眼,就撕掉了。我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烫,像是被人打了耳光。
自从那天以后,我越是以狂热的态度接近,落溪就用更决尽的方式回应。在路上遇见也只是擦肩而过,他脸上的表情像冰霜一样冷。我知道,他是在无声的拒尽。
用颤抖着手拨了莫言的电话,半小时的车程,而莫言找到我仅用了不到十分钟。我不敢看莫言的眼睛,从心底责怪自己,有这样一个优秀的男人陪伴了近十年,却没有一点心动。反倒对态度冷漠且几近陌生的落溪疯狂追逐。
过了几天,学校里传出了爆炸性的新闻,落溪牵着一个女孩的手在公园散步,是中文系的系花,方筱雅。他追求了许久的女孩,终于同意与他交往。
落溪对方筱雅的关怀细致进微。他天天给方筱雅买早餐送到楼下,帮她打热水。令所有人心生羡慕的同时又嫉妒。我假装途经,与落溪打招呼,他终于对我微笑,还是如初见的样子容貌。我也微笑,但是心却在滴血,这是两年来,落溪第二次回应我。
我喜欢的人近在咫尺,却有相隔天涯的间隔。这就像我心头的一根刺,碰到便会流血不止,却无法拔除。
落溪始终没忘记方筱雅。他在心里横了一道墙,而我却没办法打开一扇窗。二十三岁的年华,有足够的时间往等待这个不爱我的男人转变心意。原来,爱一个人真的可以为他卑微到尘埃里,只是一个浅浅的微笑,便让我兴奋了半天。
[叁]
那天上午,落溪再次来到了总公司。他坐在我对面的位置,核对账目时我故意把数字写错,是想跟他多一点说话的机会。我想落溪一定能感受到我眼神的炽热,可他只漠然的看了我一眼,在我的笑脸里起身离开,留给我一个潇洒的背影。
他大步流星的往电梯方向走往。我追出来,细高的鞋跟撞击着大理石地面,没人知道我优雅背后的艰辛。当电梯门打开的前一秒,我对着落溪不肯停留的背影大声喊:落溪,我爱你!我爱你,你知道吗?
他的身体顿了下,毫无留恋的踏进电梯。只留下傻瓜一样的我站在那里,接受同事们的非议与嘲笑。爱情是女人天生的劫。感情上的挫败足以击毁一个女人的全部自信。而我的自信就像枚满身棱角的石子,已被落溪打磨圆润。
我的心情跌落低谷,拽着莫言往酒吧买醉。我眼神迷离的问莫言,我漂亮吗?莫言白了我一眼,大姐,你喝多了吧?我昂起头大笑,嘴角有苦涩的味道。终于忍不住趴在吧台上痛哭起来,莫言,你说我究竟哪儿不好?落溪他为什么不喜欢我?甚至连看我的神情都带着厌恶的感觉......
莫言拿掉我手中的羽觞,将我揽在他怀里像哄孩子一样,不哭不哭,我们雨熏是最漂亮最优秀的。他一番安慰,我的委屈一涌而出,那又能怎样?反正落溪他不爱我......
别怕,就算所有人都抛弃你,还有我在,我会一直陪着你,直到你不想看见我为止。过了这么久,我一直记得莫言说这句话时疼惜的样子。
莫言对我的关怀细致进微,千依百顺的容忍着我的烂脾气,近十年的时间未曾离开过,我当然明白他的心意。可爱情是个古怪的东西,我对莫言始终没有像落溪那样的感觉。现在的我是一只飞蛾,就算被烈火毁灭也在所不惜。无奈,我在落溪眼中连朋友都不算。
我推开莫言的手臂,喝光杯里剩余的酒,起身告辞。
[肆]
我往找落溪,走到电梯口看到贴在旁边的维修公告。也许走完这几百道门路能让我与落溪的间隔拉近一点,也许他会有一点感动感动。我牵强的安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