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心灵感应》
人类的心理复杂程度并不亚于自然界。
自一八七九年冯特在德国莱比锡大学创立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而诞生科学心理学以来﹐心理学在经过了一段众说纷纭的纷争之后﹐心理学在二十世纪中叶已经开始走向整合。然而整合并不代表没有分歧﹐其中对“心灵感应”问题的争论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那么什么是“心灵感应呢”?
“心灵感应”又称“传心术”或“读心术”﹐是“第六感”(或“超感知”)的一种。按照张春兴《现代心理学》上的定义﹐第六感是指“在五种以生理作用为基础的感官之外﹐人有第六种不同有形感官为管道﹐即可象无线电一样﹐接受到周围世界中的讯息”。而“心灵感应”则是指“两人之间不经由任何沟通工具或管道(语言、手势或表情等)而能彼此传打讯息的过程”。举个例子﹐两人之间隔以数百里﹐不通过打电话等沟通工具﹐其中一人却能感知另一人的此时此刻的想法或感觉。当然这两人事先并没有什么约定﹐也不用别人来传达信息等等。 古今中外都有有关“心灵感应”的传闻﹐相信我们都听说过一些例子。
对于“心灵感应”﹐说什么的都有﹐甚至有人说那是一些人的妄想﹐但我要说如果相信心灵感应的人是妄想的话﹐那世界上妄想的人也太多了﹐美国大概有百分之六十的人妄想。也正是因为这个问题太复杂﹐因此至今尚无定论。人们既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它存在﹐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它不存在。既然如此﹐我们就要把各种情况都考虑到﹐否则就不能正确地认识它﹐更不要说解决它和利用它来为人类服务了。当然﹐最终“心灵感应”的存在与否﹐不是哪一个人说了算的﹐专家也不例外﹐而是事实说了算!
我们说﹐对于“心灵感应”﹐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存在﹐二是不存在。这后一种情况我们不必考虑﹐因为它不存在﹐除了用它来幻想等之外﹐我们也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我们要考虑的是“心灵感应”存在时的情况﹐即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实际影响。
当“心灵感应”存在时﹐它对我们的影响可能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存在“心灵感应”的两人之间可以利用“心灵感应”来增加沟通和理解﹐从而增进亲密关系﹐例如朋友之间、恋人之间、夫妻之间、家人之间等等;二是既无利也无害﹐例如两个陌生人之间的“心灵感应”;三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心灵感应”能给被感应的一方带来危害﹐例如两个有积怨的人之间或上述第二种情况中的感应者对被感应者有邪念的情况。这第三种情况是我们着重要讨论的﹐因为处理不好﹐将给当事人乃至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
在上述第三种情况中﹐一方对另一方的“心灵感应”﹐能使感应者用来对被感应者进行精神迫害﹐而使被感应者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还能使感应者用来对被感应者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笔者对“心灵感应”的态度是认为它存在,因为笔者的一个朋友就是一个例子。与他有积怨的前女友(此人就是本市某医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对他就有“心灵感应”,而且打着共产党等等幌子,拉帮结派,利用此“心灵感应”专搞阴谋诡计,明枪暗箭,对他长期进行无休止的迫害,欺骗和陷害等等﹐并且还利用此“心灵感应”对他进行诈骗等等违法犯罪活动。这是他通过十几年的探索才发现的.当然他的工作、学习、生活以致于恋爱.婚姻和家庭以及身心健康等等诸方面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现他正处于无尽的烦恼和痛苦之中。
“心灵感应”的存在与否至今仍无定论,这是人类的认识所限。 然而“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若是“心灵感应”真的存在的话﹐它是常见的还是罕见的?它的原理是否与无线电的发射与接受差不多呢?我相信人类不久的将来终有一天能揭开这个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