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顾小尔
阴雨下了很多天。
顺着马路一直走,又是那家叫回忆的奶茶店。
老板是个温柔的大叔,后面的照片墙上,我和顾小尔照过的大头贴还在。看着看着,不知不觉我又走了进去。大叔和蔼的问我喝点什么,想了想要了一杯蓝莓布丁,这是顾小尔最爱喝的,我却从未喝过,老板递过奶茶,坐在高脚凳上,我喝了一口,真想不通顾小尔怎么会喜欢喝这种味道的东西,我不禁皱了皱眉,点了根烟,递给老板一根,老板笑呵呵的接过烟,我们聊了起来。
今天怎么一个人来,老板问我。我指了指他身后的大头贴,然后耸了耸肩,“她走了,和我的好兄弟一起”一切仿佛又回到了二零零八年的夏天,热潮涌动,天空是大肆泼墨的蓝,被纵横交错的天线分隔得零零散散。
肖默把顾小尔写给我的情书递到我的手里,我惊讶的看着这个我口里的闷骚男,原来可以那么淡定。
我承认这是我收到过的最感人的一封情书,那时我就在想顾小尔怎么不去写爱情小说,而把时间浪费在我的身上。肖默也说顾小尔怎么会喜欢我。我的回答是,我是校刊的编辑,顾小尔想用美色勾引我,然后达到她“不可告人的秘密”。肖默给了我记白眼,“不要脸”,然后我们尘土飞扬。我没有给顾小尔回信,只叫肖默告诉她来文学社,我可不想流失了这么个人才。
顾小尔出场的方式够雷人。那天我正在审稿,突然一个巨大的身影挡住了我的光线,我抬起头,一个头发烫的比脸盆还大,穿着大件的嘻哈衬衫,和宽大的牛仔裤的哥们儿正笑嘻嘻的看着我,我不禁冷惊了一下,然后很礼貌的问他找谁?
他勾下头很轻浮的说找你呀。我的妈呀,我说哥们儿,我不认识你呀?他把一份简历递到了我的手里,顾小尔,女,高一六班。我极装纯的表示了歉意,然后伸出手很淡定的说欢迎你。从此顾小尔成了我的心病。每天都大大咧咧的,我悄悄和肖默说这是女生么?肖默也说不确定了。就这样顾小尔在我和肖默心目中的形象彻底毁灭了。说的更多的还是我,肖默总是很沉默。
这个大大咧咧的女孩,我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她的文字却可以像江南的小河一样柔软,温情。每次看她的文字我都不禁从心里称赞。也是因为她,我们的刊物更受欢迎了。
顾小尔再没写过情书给我,我却对她的情书有些期许了。一天无意间瞥见她的日记,一个叫林子灏的名字映入我的眼帘,后来渐渐的便出现了我的名字。
面对着大段大段关于我的文字,我有些不知所措。只想说很感动。
顾小尔说,花城,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么?我摇了摇头,说我太帅了。顾小尔不顾形象的朝我做了个鬼脸然后跑开。我依然不知她为什么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