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夕`辰颜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
这是苏东坡怀念亡妻所作,我每次读完都会感伤一阵。但苏东坡很爱他的亡妻王氏吗?其实不然。记得有记载苏大学士一生最爱一个叫朝云的侍妾。当时苏大学士为什么能写出如此感人的词?我想里面有一种成份叫习惯及责任。
在红尘中爱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执子之手是一种境界,相濡以沫是一种境界,生死相许也是一种境界,谁能肯定地说哪种最高呢,因为古今中外那些流传千古的爱情故事,有很多是经历生生死死的,但是现在,我们都是红尘中的俗人,我们俗人有俗人的快乐和爱情,当然也就有平常人的爱和恨,有多少爱情是需要生死两相依呢?
我应为也是有一种东西叫习惯,爱到最高境界就认同了他或者她的习惯。曾经流传过;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结婚多年,她早已习惯了他的鼾声,而没结婚之前她是有一点动静也不能入睡的,可后来变为没有的鼾声不能入睡!
而他也习惯了她的小性儿.撒娇,甚至无理取闹。吃完饭总是男人洗碗,说是要保护她的玉手,而她也习惯了吃完饭给他泡一杯茶。结婚以前,他踢了足球就那么穿着臭袜子,懒懒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老妈怎么喊他也不去洗,现在,因为她,他每天洗脚比洗脸还要认真,因为她最怕脚的臭味。因为她的爱干净他们也吵过架,他进门就乱扔东西,而她总是一边唠叨一边收拾,后来她也习惯了他的乱扔,他也习惯了她的唠叨……
她的一个好友曾问过她:他这么多坏习惯你从来没有嫌过他?而她说:我虽然不喜欢可也习惯了,如果你始终不能适应一个人,他所有的习惯你都讨厌,那只能说明你们还不够相爱。
原来在这世上有一种最为凝重、最为浑厚的爱叫习惯及相依为命。其实就这么简单.朴素,它象一杯在我们身边的白开水,伸手可及,喝了,让人感到凉爽舒服。它离幸福很近,且不会轻易破碎。因为那是天长日久的渗透,是一种融入了彼此之间生命中的温暖,生活中的谁对谁错,似乎早已失去了争辩的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