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摇滚”奋斗!!!
国内公认的摇滚之父是崔健(我的本家哦!),比较著名的摇滚乐队有“唐朝”、“黑豹”、“超载”、“轮回”、“指南针”、“冷血动物”、“春秋”、“红色部队”、“鲍家街四十三号”、“子曰”、“面孔”、“战斧”、“二手玫瑰”等,不过我个人有点喜欢LinkinPark林肯公园,新兴的比较优秀的乐队有“重塑雕像的权利”、“腰乐队”等,香港有BEYOND、太极乐队,台湾有伍佰,其他歌手以至于不一一列出。摇滚乐不仅唱出人们对爱情,美好生活的追求,还发泄出对现实世界的不满,涉及到战争与和平,民主与政治等诸多方面。其种类、风格繁杂,从几个大的方面来看,现代摇滚的发展主要基于黑人音乐、地下文化、现代科技以及“后现代”浪潮,形成以“金属”、“新金属”、“朋克”、“歌特”、“迷幻”、“说唱”、“黑色氛围”、“车库”、Emo为主要风格的非主流音乐。
现在我来说一下什么是“摇滚”?
究竟什么是摇滚呢?长头发、皮夹克、破了洞的牛仔裤……也是,也不是;吉他、贝司、鼓……也是,也不是;ElvisPresley、TheBeatles、BobDylan、Nirvana……也是,也不是;年轻的自由、荷尔蒙的冲动、离经叛道……也是,也不是;节奏、歌词、旋律、梦想、真实、感觉、狂野、信仰、力量、愤怒……也是,也不是;……其实这些相关的联想只是一些表相,对于真正的摇滚文化,对于遮藏在这些“皮相”之下的“核”,你是否有兴趣去了解呢?从最纯粹的形式来讲,所谓摇滚,就是三和弦加强硬持续的鼓点加上口的旋律。摇滚不仅是一种音乐形态,实际上它是一种“人生的态度和哲学”,也正因为如此,摇滚乐才有别于一般流行音乐(PopMusic)。真正的摇滚文化至少可以提炼出这样一个缩微的全貌:嬉皮文化、艺术摇滚、朋克乐、先锋音乐、重金属等。从20世纪50年代起,人们在广播和唱片中熟悉了一种新的流行音乐,这种音乐每一拍节奏都非常强烈,歌词写的也十分新鲜,一下子征服了许多美国人的心。1951年,美国克利夫兰电台首次播放这类音乐时,为了使听众感到新颖,一位名叫艾伦·弗里德的播音员在播放前介绍时,给这种声音命名为“摇滚乐”。据说改名取自黑人一首淫秽的歌曲,叫做《我的宝贝以固定的滚动摇曳我》。1955年,一位名叫比尔·哈雷的歌星演唱并录制了一张名叫《不停的摇滚》的唱片,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前后出售了1500多万张,成为世界上最畅销的唱片之一,摇滚音乐的名称便由此而来。
史上第一首被打上摇滚烙印的作品是美国的白人音乐家BillHaley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录制的《整日摇滚》(RockAroundtheClock)。那个时候的BillHaley穿着笔挺的西装,而且还打着领带,头发梳得油光发亮,如果这样的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或者站在现在的舞台上演唱这首歌,一定没有人会认为他是在唱摇滚,可偏偏历史把它定义成第一首摇滚作品。这也没什么奇怪,原来人们还觉得天是圆的地是方的,原来人们还觉得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呢!我们可以把它当作是时代和我们开的一个玩笑。这样说来,其实任何具体的定义似乎也都是相对的,因为时代在变,人们的认识领域也在不断地随之拓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