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那么长
那是聂鲁达在他的成名诗---《二十首情诗和一支尽看的歌》中写到的这么一句令人心生疲惫的话:
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爱一场,几个月,几年。累了,倦了,也就散了。
随即便是遗忘,你无法否决。慢慢的,她爱的颜色,她爱吃的东西,她说话的语气,甚至是她的样子。慢慢的,就全部都淡忘了。
哪年街头偶遇,瞳孔略为放大,嘴角不自然的向上拉扯。一句你好吗,一个以示礼貌的点头,就会出卖了你所有关于伪装的桀骜。
那些漂亮的鞋,穿着实在并不舒服。
那些绽放的花,闻着实在并不清怡。
那些平淡的书,有你才能读懂的悲伤。
而那些爱过的人,总有些你难以想象的无法割舍的牵挂。
这个题目本就没有意义的,题目长的令人厌烦,答案是无解。
很长很长,心头有着一条裂口。迸出的血液不知道是要前往那个拥着梦的地方。
在一辆公车上,想起了。在吃饭的时候,想起了。在听一首歌时,想起了。在睡觉前的时候想起了。在不明白为什么会忽然想起的时候,忽然就想起了。
明明本有的感觉那么短,何必牵强附会。明明该有的遗忘那么长,何必念念不忘。
似乎站在了一个满是黑夜,难过的令人尽看的山顶上了。
没有风,没有星星。
你爱我吗?
你爱我的身体,还是爱我的灵魂?
《地狱一季》的作者兰波在酒吧和他所爱的男人魏尔德交谈。两个男人的爱情,本就是那么荒唐和疯狂。
他问他:你是爱我的身体还是爱我的灵魂?
魏尔德回答:当然是爱你的身体了。灵魂永存,有的是时间爱。可身体年轻就那么些年。
兰波听了后让魏尔德把手张开,他尽不犹豫的,用刀刺伤了魏尔德的手心。
爱一个人,是该爱她的身体,还是该爱她的灵魂?
可是爱那么短。那么遗忘一个人,是该遗忘她的身体,还是该遗忘她的灵魂?
实在没那么多童话。悲欢离合给现实冠予了太多的无奈。